防范非法集资 共筑平安防线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2月26日,彩虹幼儿园向全体家长进行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提醒家长守好自己的钱袋子,切勿做违法犯罪之事。并向家长进行非法集资的宣传用语,时刻绷紧一根弦。
附: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用语
1、【警惕非法集资,谨防投资受损】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2、《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涉嫌非法集资的信息。
3、《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包含集资内容的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集资宣传。
4、《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查验相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
5、《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对没有相关证明文件且包含集资内容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6、《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自我约束,督促、引导成员积极防范非法集资,不组织、不协助、不参与非法集资。
7、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8、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
9、投资要防非法集资,融资要防非法放贷
10、警惕非法集资,防止投资受损